书记您好!
我是2004年的烈面农村退伍兵,2002年入的伍。在部队战术训练时造成左腿股骨中断。经过部队医院治疗,基本恢复行走正常。所以也末曾办理如伤残证之类的证件。退伍后,时感受伤处疼痛。现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疼痛日渐突出。已严重影响到本人及家庭的生产生活。因此特求助政府是否可以为本人提供如伤残军人待遇等关怀。以帮助其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