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强市长您好:
我是金堂县金龙镇谢杨坝村27组村民陈世海(身份证号510121196212185276),现租房居住在金堂县杨柳社区安置房。我家户口簿上6人,一个83岁的老母亲,53岁的妻子没有文化无工作,子女不成才,儿子外出至今无音讯,女儿在酒店当服务员仅能自保,尚有一外孙女要我抚养。多年来,我一直在金堂从事保安工作,2015年3月到明达(成都)玻璃厂当搬运工,挣的钱只能养家糊口(赡养老人、抚养孙女、交房租),没有积蓄,老家原有6间土坯房,常年无人居住已经不能住人,目前老母亲身体不好,我也快60岁了,很想一家搬回老家居住,苦于没有房子。
去年村委打电话说有个土坯房改造工程,我们积极报了名,并向哥哥、弟弟及亲戚借了七万多元,存到指定银行,到今年3月21日看好日子准备动土修建,村委书记却说没有我家。全镇107户,有很多人家情况比我好,都参与了土坯房改造,我想不通找村上、镇上,他们回答市上在管这个事,我只能写信恳求市长帮帮我家,过上晚年老有所居的幸福生活。
恳请市上同意我家进行土坯房改造,我的情况可以接受调查,我的电话:15828119678.
网民朋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与您详细地沟通,并详细地向您告知了土坯房改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经核实,您现居住在金堂县杨柳社区安置房,结合土坯房改造政策,符合建设参与要求。但因您长期举家外出,房屋部分出现垮塌现象,故该村生产组将其作为了无房户处理,导致没有将您的房屋纳入土坯房改造对象之中。现就您的实际情况,我镇相关部门领导与县级相关部门做了协调、沟通、解释工作,已将你户纳入土坯房改造对象,并已电话向您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