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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住房限购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20 20:39 已回复

你好!我户籍所在地在宜宾高县,在高县有一套商品住房,目前还在还款中…我老婆龙泉驿户籍有35平方安置房!请问我们还能在龙泉驿区购买住房吗?首付几成?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21 09:4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的购房资格问题,根据成都市现行的购房政策规定,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另根据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三)的第二条,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是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的。如您对购房资格问题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28-8845082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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