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3月8日应聘到成都市讯捷通讯公司,在高升桥东路一号长城金融大厦一楼苹果专卖店任收银职位,(公司地址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提督街讯捷通讯城)公司于2018年4月才开始给我购买社保,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是否符合劳动用工规范,公司应该给我补买社保吗?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是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事宜,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按照投诉流程,您本人需要带上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和工资银行收入流水到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反映。
以上情况已于3月29日下午电话告知,您表示知晓,并对我局的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