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泰合新光华府小区开发商代收业主契税达近亿元,2年之久,按照房管局备案合同规定,交房之日算起六十日内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说六十日内交契税,咨询税务部门说开发商无权代征收,开发商的代收契税的行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属于私自代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代征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务,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规定,请有关部门查处及监督履行合同。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楼盘开发商原来代收的契税从2018年起已陆陆续续办理解缴入库手续。从2019年起该企业已没有再新代收契税。
由于您所留电话无法打通,为空号,所以无法将上诉情况具体与您做电话沟通。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局第三税务所,电话:028-82763841。
温江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