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顶佛寺村民,现在我们这要拆迁了。但是有个疑问,还烦请帮忙解答。
我们现在一家7口人(爷爷、岳父、岳母、妻子、两个小孩和我),我老婆和岳母十几年前享受过拆迁安置,户口在龙泉街道。我之前是外省农村户口,大学读书的时候户口迁到了成都变成居民户口,和我老婆结婚后又把我户口拿到了龙泉并育有两个小孩。目前我们一家人,住在自建房,大概200多平。我想问一下,拆迁安置是否有我和我两个女儿的安置房?
如果没有,我们一家是否只能有爷爷和我岳父两个人的名额。那就意味着一家人7口人将来要挤在70平套二的房子里,变成越拆越贫困。
我岳母患有癌症、爷爷80多岁常年体弱多病,岳父患有眼疾无法外出务工,我妻子在家带小孩,全家就我一个人上班挣钱,根本没有能力再去购买其他房产用于生活。这样的拆迁会让我们一家人陷入奔溃的境地。
还请书记帮忙解答我的困惑,感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龙泉街道办事处拆迁办核实,您的岳母和妻子已经在1993年征地拆迁,按照龙府发[1992]4号文件规定进行了安置,住房安置在长柏一小区2-4-X-X。2012年10月您与李某结婚,户口迁入龙泉为城镇居民户口,婚后育有两个小孩。一家人在李某爷爷和父亲位于顶佛寺村19组房屋居住。
李某和母亲1993年已经因征地拆迁进行安置,您和两个小孩为李X征地拆迁安置后家庭新增非农人口,不属于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对象,不能进行住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