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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举报纳溪区逸夫小学校内小卖部长期售卖三无食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16 18:31 已回复

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但纳溪区逸夫学校大门口内就开设了一家小卖部(大门右侧内),该小卖部的建筑主体完全设置于学校内,内可直通学校里面,该小卖部长期售卖未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价格低廉、包装简陋的麻辣面制品和糖果类食品等三无零食、碳酸饮料、油炸等垃圾食品,学校学生长期从学校里面直接就进入该小卖部购买食品食用,学生每日三餐吃好后,无需食用任何其它食物,开设这种小卖部在学校有百害而无一利,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该小卖部无任何工商营业执照、无任何卫生许可证,这一危害学校食品安全的行为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这个严重违规情况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小卖部直接开进学校内就在眼皮下面也没人管,该小卖部与学校是什么亲密关系?严查学校主体责任。请相关部门立即处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4-03 09:5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逸夫小学长期售卖三无食品”的问题留言已收悉,经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小卖部设置在校内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小卖部确实与学校建筑主体相连,并有一通道,该通道中有栅栏式铁门与学校隔离,并长期锁闭。由于栅栏式铁门有空隙,不排除学生通过铁门空隙购买食品的情况。该小卖部为个体人员经营,并非学校经营,小卖部经营者与学校教职工也无任何亲属关系。
二、关于小卖部无任何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问题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小卖部办理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零售食品,泸州市纳溪区琴英副食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503MA6332YP3C)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泸州市纳溪区琴英副食经营部,食品销售,编号:泸纳食消2017 140124)。
三、关于售卖“三无”零食、高盐、高糖、高脂油炸等垃圾食品问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小卖部售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等进行了现场抽查,并对售卖食品作随机抽样送检,目前样品正在送检过程当中。若抽检结果表明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四、目前处置情况
(一)鉴于栅栏式铁门有空隙,不能够达到完全隔离的效果,区教育体育局已经责令逸夫小学立即整改,将栅栏式铁门改为全封闭式铁门,以达到完全隔离的效果。
(二)区教育体育局针对逸夫小学对校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对逸夫小学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发放警示卡,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三)区教育体育局将密切关注区市场监督局的抽检结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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