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屏山镇,庄子村村民。
我承包我们本队(庄子村大华组)山地种植香樟树,地已征,赔偿费也已经打款到三支办,施工队已进场。但是赔偿青苗费一直未支付给我,主要问题是三十年以前的丈量方法有误,导致合同面积八十亩,实际现在征地面积是一百一十亩,就有三十亩的青苗赔偿误差15万元,但生产队长曾小亮这一年来不组织开会协调解决此时,一拖再拖,连没有争议的八十亩青苗费(40万元)也不给我,还以这40万元要挟如不答应他对多出的三十亩(15万)的过分分配方案。他就组织队上组员不签字,让我无法得到一分钱。
请领导帮助,万分感激!!!
赵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有三十年之久,当时是按丈量的面积进行的赔偿,也进行了确认签字。如您对赔偿有异议,建议您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