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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小区楼顶违规建筑,消防隐患严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14 19:39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温江区大学城翰林世家的一名业主,小区楼顶属公共用地,但住顶楼的业主私自将楼顶改建成自己的场所,去年刚建的时候就向物业反映过,物业也及时跟进,但最终仍然改建成了私人场所,既违反了规定又具有严重的消防隐患,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跟进,否则极有可能产生负面的示范效应,其他业主争先效仿,给小区其他业主带来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城市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19 11:2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温江区治违办协调天府街办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为翰林世家4栋1单元1701号楼顶违法建设问题。目前,天府街办已于2019年1月2日对该业主进行立案调查,温江区规划局已认定该建筑为违法建设,下一步,天府街办将按照程序制定立案审批,并联系告知违建业主。
2019年3月19日上午10点24分,天府街办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调查处理情况,您表示满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19 17:06

市民: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反映“翰林世家小区楼顶违建”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再次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关于您反映的翰林世家违章搭建问题,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物业公司已将相关情况报属地社区、街办、区治违办、区规划局待认定后作下一步处置,我局责令物业公司做好配合工作。同时,责成物业公司在办理室内装饰装修时,督促业主按照装修服务规定文明装修、安全装修,禁止违规装修,积极与小区业主进行沟通。
我局于2019年3月19日9:25电话联系您,告知相关情况。
特此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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