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郫县团结镇镇政府水韵榕馨买的一套房,开发商说是镇政府的企业。房本是郫县建委发的,说以后补起土地出让金后转为大产权,出让金300元左右每平米。现到目前还没有转为大产权的通知。因工作调动,需卖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国家现有相关政策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暂不能办理产权转让、过户手续。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3月12日和来话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