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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郫都区房管局物业科腐败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10 17:35 已回复

郫都区,龙湖弗莱明戈小区物业不按照业主签订前期物业合同进行收费,单方面进行涨价并收费。小区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签定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政府审批文件批文。要求停止涨价收费,并退回业主多收的物业费。根据郫发价[2017]18号文件第一条,物业必须按照合同向业主收取费用。根据第三条,前期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包干制,本小区属于五级物业标准必须在郫都区房管局进行核准备案审批,由郫都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对价格收费标准进行备案。该小区物业企业于2018年5月25日通过入户签票和短信投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直接投票的方式征集业主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的意见,业主不同意涨价不让签票,意见征集工作于7月31日结束。投票结束后,成都公证处已在社区陪同下对投票箱进行封存,并全程录像。8月4日,成都市公证处、属地社区、属地街道办及小区部分业主共同监督唱票,那请公布谁参加了,谁是业主代表,哪个领导参加了,把具体参加名单,具体谁同意了涨价,谁不同意涨价公布出来。公证书写得很清楚只对投票现场进行客观证明,并没有证明投票过程是合法的,更没证明投票结果合法。只证明有这么龙湖物业郫都分公司干了这件事。投票是物业单方面组织进行弄虚作假,书院社区,郫筒街道办,郫都区房管局监督不力,不作为微腐败要求进行问责。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郫都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郫发价2017第18号文件,四川省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则。要求龙湖弗莱明戈物业依据服务合同进行五级物业标准服务,并按照合同价格进行收费,停止涨价与乱收费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12 13:4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湖弗莱明戈物业费上涨问题的电子函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小区物业企业于2018年5月25日通过入户征集和前往物业服务中心直接投票的方式征集业主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的意见,意见征集工作于7月31日结束。投票结束后,成都公证处已在社区陪同下对投票箱进行封存,并全程录像。8月4日,成都市公证处、属地社区、属地街道办及小区部分业主共同监督公开唱票。由于调价方案已通过小区双过半业主同意,小区物业企业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方案进行调整。此外,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合同甲乙双方均有权变更收费标准,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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