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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村支书违法无人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04 23:23 已回复

大邑县鹤鸣乡青龙村村支书牟乃林,利用职务之便将良田硬化修成游泳池,原来听说政府责令其回填复土,结果至今只是装了半车泥装在那里,做个摆设。还有青龙村搬迁,别人签字的人房子全部都拆完了,而这位村支书牟乃林家签字了之后,房子却连一个瓦都没有给他动过!严重违规违纪!望处理!@大邑县国土局@大邑县规划局@大邑纪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11 14:4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被反映人基本情况
牟乃林,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四川大邑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201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大邑县鹤鸣乡青龙村支部书记。1997年8月至2002年3月任青龙村村主任,2011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青龙村村长助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2年任青龙村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2013年12月至今任青龙村支部书记。鹤鸣乡第六次党代会代表。
二、反映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
反映人在留言中反映,牟乃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良田硬化成游泳池且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还反映牟乃林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存在房屋未拆迁等问题。针对反映问题,鹤鸣乡乡纪委、经发办会同国土部门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牟乃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良田硬化成游泳池问题。经查,2013年牟乃林在对自家农家乐进行扩建时,考虑到有部分客人表示想游泳的愿望,就在农家乐旁土地上挖建了70平方米左右的游泳池,用于客人游玩。2018年8月,乡纪委接到牟乃林违规硬化游泳池信访件举报,乡党委责令乡经发办和国土局悦来片区国土所进行了现场核实,确认牟乃林将农家乐旁70平方米耕地硬化为游泳池情况属实。同年8月16日,乡政府和国土部门向其下达违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30日前整改并恢复土地原貌,牟乃林当时表示同意处理。8月28日,乡纪委对牟乃林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2018年11月,因牟乃林到期后未主动整改,乡经发办及国土部门对其游泳池相关设施和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并要求其及时复耕。2019年1月,乡纪委、乡经发办和国土所再次到现场查看,发现牟乃林依旧未恢复土地原貌。牟乃林表示因鹤乌路扩建工程影响大型施工器具进入无法进入其游泳池复耕,且其游泳池处于鹤乌路扩建拆迁范围,准备借鹤乌路改扩建工程整体进行整改复工。针对这一情况,国土部门再次向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牟乃林限期整改。
(二)关于牟乃林房屋尚未拆迁的问题。2019年2月,乡纪委已收到牟乃林参加4.20土地整理项目旧房未拆迁的信访举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后由乡纪委牵头调查。2月15日,乡纪委、乡经发办工作人员到青龙村1社实地察看牟乃林房屋拆迁情况。经查,牟乃林因婚迁从青龙村1社迁至青龙村2社居住,其位于青龙村1社老房屋约500平方米,系祖业,确权户主为牟乃林,其父亲牟家福、母亲张玉英、儿子牟建为共有人。该房屋已于2017年12月参加青龙村新一轮“4.20”土地整理项目。
经现场查看,青龙1社牟乃林房屋已全部拆除,未拆的两间房屋属于其叔父牟家兵所有。牟家兵房屋与其房屋连在一起,因牟家兵已迁户外地,2009年确权时,因户籍不在青龙村未进行实测确权。2017年,青龙村实施“4.20”土地整理项目时,牟乃林与牟家兵口头商议,在牟乃林签订“4.20”土地整理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连同牟家兵房屋面积计算在其房屋面积内,待房屋安置后按牟家兵房屋实际面积给予每平方220元现金补偿,牟家兵口头答应。2017年12月,牟家福(牟乃林父亲)与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签订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人口6人、拆迁还耕有效集体建设用地面积500.4平方米。协议签订后,牟家兵觉得不划算,又表示放弃参与土地整理项目。目前,牟家福房屋按照协议已拆除,牟家兵房子至今尚未拆迁,该问题由牟家福与公司自行协商解决。
牟乃林现居住的青龙村2社房屋系其岳父朱开华老宅基地,未参加此次土地整理项目,故不拆迁。
三、处理情况
2019年1月,针对牟乃林迟迟未将游泳池整改到位问题,乡党委要求乡纪委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乡纪委也将初步核实情况上报县纪委,由于国土部门只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相关规定该案不具备立案查处条件。但鉴于牟乃林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和青龙村工作开展,经乡党委研究决定,责令牟乃林辞去青龙村支部书记职务。2019年3月5日,牟乃林向乡党委递交了辞职申请。
下一步,乡党委将按照工作要求,以游泳池整改后的复耕为重点,做好违法占用土地的复耕工作,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鹤鸣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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