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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泸州古蔺外地教师有探亲假和护理假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03 20:5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一个来古蔺工作的外地教师,来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探亲假和直系亲属生病住院的护理假,而其他乡镇的教师又有,我想请问这些假否属于教师的法定假还是看个别单位,还是单位侵占了老师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09 17:4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古蔺外地教师有无探亲假和护理假”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均可依法享受法定的探亲假、护理假。根据中共古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中共古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古蔺县监察局、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销假管理的通知》(古人社发〔2015〕20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一、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满足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与配偶或父母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及相关待遇。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二、独生子女护理假
自2016年河南首次出台护理假以来,目前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湖北等在内的9个省份,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各地护理假通常在15天左右。2018年7月底,河南修改了相关条例,将护理假时长修改为“不少于20天”。四川、湖北、黑龙江还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7天的护理假。河南独生子女休护理假的前提是要求老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川则规定,独生子女休假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广州、福建、广西还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需满足“年满60周岁以上”且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条件。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但均无人接听或接听后否认自己曾反映该问题。如您符合相应的探亲假、护理假请假条件,请按相关规定完善请假手续,向您所在的法人单位报备审批。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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