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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建言】江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3-01 12:52 已回复

江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规定:户籍未迁入但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其子女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就近入学,这个政策很多市民认为不合理,户籍不转城区,一方面占据农村土地,另一面又想享受城市的资源,这对广大城市市民是不公平的,导致大量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占用公办学校资源,本来城区学位都紧张。不能单纯炒高主城区房价,导致社会不公,要求及时改正小学招生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5-14 10:2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江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不合理”的留言收悉,泸州市江阳区区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江阳区购房入学政策出台情况
为了总结好江阳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区教育局分三次组织主城区学校部分教师代表、主城区各中小学校长和近郊教管中心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泸州晚报》、《泸州日报》、江阳通讯等媒体记者,参加的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招生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于同月草拟《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初稿。
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25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燕和副区长罗勇两次主持研究《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听取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法制办等部门意见建议,区教育局认真采纳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数易其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草案),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首次将2016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纳入普通中小学招生对象。
购房入学政策从2016年实施,延续至今。江阳区购房入学政策的实施,满足了购房群众子女就近入学需求,有力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同时,为泸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购房入学政策实施以来江阳区主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保障情况
江阳区购房入学政策实施至今,主城区义务教育资源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需求,没有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购房入学政策实施而不能按时就近入学。
随着江阳区城西片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江阳区正积极在城西片规划建设新的普通中小学校,满足群众子女就近入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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