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五通桥区领导:
您好!关于我区机场高速土地征用后购买社保涉及的退休工资发放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1.我区机场高速规划土地征用时,征用了我家土地,我们选择购买社保的补偿方式,为爷爷、奶奶及母亲一次性购买了社保,在2017年年底完成。爷爷和奶奶均已超过70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截至2019年2月,他们并没有收到相应的退休工资款。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规定,导致他们的退休工资没有发放?他们的退休工资何时能进行发放?2017年年底至今的退休工资款是否应该补发?
2.2018年中旬,接到社保局的通知“由于我母亲未到退休年龄,需要补缴1万多元的社保”。但机场高速在土地征用时,已经为我母亲一次性购买了社保(应该是满足国家社保购买标准15年),是什么政策或规定,说明我们需要补缴这1万多元的社保?
您好,因您未提供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故无法查询
到具体参保情况。如要了解详情,请到区社保局或镇政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