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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大中专学生户籍回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ghost08000112  2019-02-18 17:45 已回复

尊敬的区委领导,我原籍高新区董家埂乡蝴蝶村,1996年因读中专户口迁往学校,后来回迁,但是只能是城镇户口,后来继续读书等迁移,现在户籍不在原来乡镇,我未被国有企事业单位任用。现在在原籍有土地,且本人未在其它地方享受过任何安置待遇。现在,我原籍正面临拆迁安置,我想咨询一下区委领导,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将户口迁回原籍,拆迁中能不能享受待遇,望告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2-21 14:05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拆迁安置政策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安分局、董家埂乡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调查,依据户籍政策成公发(2017)190号文件:全域迁移的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政策,即可办理。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全域迁移所需材料,有关拆迁赔偿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2月20日11时,与您联系并告知咨询情况。 联系人:鄢警官 联系电话:02827066961。
经董家埂乡调查,您户属全迁户,且在蝴蝶3组的房屋已卖给罗某,此处房屋属滨湖空间项目拆迁范围,目前滨湖空间拆迁项目属于暂停状态,根据您所述情况,按照现行拆迁政策,您及您母亲符合土地补偿相关政策,但不符合安置补偿相关政策。如有疑问,您可拨打028-24234781,或前往董家埂乡拆迁办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2月19日14:29时,与您联系,您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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