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我是特困户,原房屋摇摇欲坠,去年赶上房屋改造的好政策,借钱把房子修了,想着等补偿款下来还账,当时开会并没有说只准修那么多平米,只说每个人补偿35个平方,修好后超出了平方,现在县里说超出不办理,请问这是啥意思?是不给我办房产证?还是不补偿了?我是特困的特困了,儿子又是残疾,自己又摔断了腿,根本不知道要寻求哪个部门的帮助,请政府帮忙解决。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我县宅基地审批面积按每人30平方米审批。关于土坯房改造政策及补助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建议您具体咨询平桥乡政府城建办和社会事务办补偿相关事宜。 以上情况我局已于2019年2月19日电话告知您,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高板片区所电话8415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