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大家好!
自古以来,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位于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三和村二组的农民在几年前由村干部牵头组织将全组土地(留下微小部分种菜的自留地)承包出去之后;承包方不给租金(前年至今),农民没有土地,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背景离乡求生活。
我就想问问:现在没有土地了,也收不到承租费用;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我们就只能一直忍受下去吗?有没有为这些农民做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