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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迁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2-14 20:39 已回复

老公是资中县孟堂镇集体户口,我是彭州农村户口,可以通过婚迁把我老公户口迁到我门农村户口来吗?如果可以签的话需要什么证明、什么条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2-18 16:02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前置条件: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靠人在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办理居住证时间未满3年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农村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住证明有以下几种情况:
已确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未确权有证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未拆迁无证住房: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街道(乡、镇政府)、社区(村)和村民小组出具的《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由街道、乡、镇政府统一拆迁,处于安置过渡期且无房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本市无房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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