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队的水库承包满期后,村委会收回村集体,国家禁止养鱼,他们听说也放鱼在里面养,我们平常在外面打工。放节假回家在里面钓鱼休闲一下,在当地就只有这个水库。后来被村委会托管人告知不能钓,是村委养的,我想请问一下相关领导钓鱼有没有触犯法律?有没有文件规定。我只是休闲,只是爱好者。违法的事我可不干,什么赌博,打牌都没兴趣。所以多了解一下相关文件。很想知道是禁止养鱼,还是禁止钓鱼。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全县水库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即水库管理站具体承担其管辖的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2009年县政府办《关于禁止肥水养鱼确保饮水和水产品安全的通知》(梓府办发[2009]110号和2015年《关于印发〈梓潼县水库水质保护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梓府办发[2015]91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水库,水面对外承包经营合同期满后,一律不再对外承包,收归水库管理站实行目标管理。
已收归水库管理站实行目标管理的水库,在确保水库水质达标的情况下,可以由水库管理站实行人放天养的模式进行鱼类养殖。养殖收入属于水库管理站所有,主要用于水库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钓鱼不违法,但应尊重管理者(水库管理站)的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随意侵占国有或集体资产。因此,作为村委会托管人对您的告知是正常履行其职责,也是正确的。同时也希望通过您的宣传,让更多的人参与全县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国家和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梓潼县水务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