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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办案民警涉嫌徇私枉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2-02 00:0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2013年2月11日(春节)四川达州万源市黄钟,万源交警大队辅警杨某纠集十多人,以拜年为名,挥舞棍棒,随意殴打贾某某及家人(包括两名癌症患者)。贾家将重伤员送往黄钟医院,辅警杨某刻集更多人,开车横在该院门口,进行拦截围攻。迫不得己将重伤员送往万源市中心医院,又遭到拦截。车开出不久,捕警杨某对在黄钟医院照顾伤员的肖某,进行肆无忌婵地殴打伤害,使其当场呕吐昏迷,造成医院秩序严重混乱。 事发后,万源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立案,刑拘了杨某,杨某某,覃某某,另一名涉案人员李某在逃。因犯罪嫌疑人亲属道歉,赔偿损失,在某某某村委调解下,侵害方,受害方自愿达成协议,但此案卷宗的调解协议被人恶意篡改和伪造,协议条款由6条变为4条,伪造本人的签名和手印。受害方出具了谅解书,撤案申请书(卷宗的是否由本人出具的一致,有待证实)。公安办案民警没对撤案申请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就以此为借口和理由,违法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了刑事追诉。 此案为公诉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和解,可作从轻处罚理由,但绝不是放人的条件。办案民警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刑事诉讼法》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了公安机关保护公民,打击罪犯,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涉嫌徇私枉法,望您们调查,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3-08 16:56

李国成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万源市公安局将组织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请您耐心等待调查结果。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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