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蜀苑公共收益被几个代表业主的业委会成员同意公共收益分物业公司一半,同时业委会主任上台不合法,未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选聘!要求公开业主选聘其作为主任的签字。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对接社区、小区业委会、小区党支部、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大庆蜀苑前物业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退出后,因小区物业管理需要,由该小区业委会确定成都可发物业公司作为临时代管物业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起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临时代管协议、协议规定公共受益分配比例为50%,待正式物业公司确定后,签订新协议。目前该小区业委会正在推进正式物业选聘确定工作。 对于业委会主任上台不合法问题,经了解该主任的产生是经该小区业委会会议决定。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公示相关账目,搭建好与业主间的交流沟通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小区氛围。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