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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黑心开发商,还我公立幼儿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hyx006  2019-01-30 09:30 待回复

                          黑心开发商,还我公立幼儿园


我们是新天地业主,随着近几年北城新区的新楼盘逐渐增多,凤凰城、天泰新天地、东南宽境、竹城一号等等都交房入住了,居住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公立的幼儿园缺非常稀缺。凤凰城、竹城一号、东南宽境这几个楼盘都有幼儿园,而唯独天泰新天地没有配备幼儿园。我们查了这个几个楼盘当时的规划公示,凤凰城、东南宽境、竹城一号规划都没有配备幼儿园,而天泰新天地楼盘规划公示明确配置了幼儿园。我们住进来1年多了,新天地小区的幼儿园还没有开起来,小孩现在还要到其他地方幼儿园。 我们专门核查了政府的规划,在大竹县政府的总体规划下,北城新区的公立幼儿园配置在天泰新天地,而且是在2013年卖的时候都写的清楚清楚的“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幼儿园”,而且经大竹县规划委员会第27次会议也明确了新天地要配备幼儿园。我们去建设局核实了,新天地规划的幼儿园在1号楼。而现实情况:本来是我们小孩读幼儿园的地方,本该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开成的公立幼儿园,却被开发商当成商铺去销售。新天地开发商,赚了那么多钱,还把属于我们小孩的幼儿园当做商铺去卖,肯定是跟教育局领导勾兑好了的。

 

黑心的开发商,不作为的教育局!!!!,还我公立幼儿园。幸亏国家出文了,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文件中第二条说“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文件中第二条说“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我们业主请求何书记多多关心下一代的成长,让本该属于北城新区的公立幼儿园,按照当时县政府卖地时候要求的,开一个3000平方米的公立的幼儿园,让老百姓的孩子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新天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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