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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涪城区退管员一月工资至今未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1-29 10:35 已回复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战斗在最基层的劳动社保工作者——各街道、(乡镇)、社区的退管员。
  2005年,我们通过层层选拔,满怀热情和向往、带着真诚走上了退管工作岗位。我们深深的知道:做好退管工作,将直接关系到劳动保障制度的落实,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化管理这副担子将重重的压在我们肩上!
    13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们可以自信地说,我们稳稳的挑起了重担!我们没有虚度光阴!我们献出了爱心、真情,做好了本职工作,切实履行了服务职能;我们投身于社会基础组织建设,积极完成了相关工作。退管工作从起步到逐渐步入正规,退休人员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从不理解到支持,都凝结着我们的辛勤的付出。每当看见那些退休的大爷大妈充满感情地说:“企业破产(改制)后,再也无人关心我们这些退休老人,我们找不到“娘家人”。自从纳入社区管理后,退管员时常走到家中来,嘘寒问暖,过年过节政府还对我们进行慰问,我们又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社区居委会!”当居民来咨询社保的相关政策,我们耐心详细回答后居民们说声-谢谢!当我们给老人们办理慢性病申请得到老人们的称赞。当给居民们朋友讲解并办理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时从居民们的满怀感谢中。对上级发出的所有政策和要求我们能及时快速的执行完成。我们得到了付出的快乐,也更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然而,当我们把党和政府把关爱送给别人时,同时我们的心里却是泛起阵阵的心酸——我们禁不住想问:我们的“娘家”在哪里?谁又来维护我们的利益?谁又来关心我们?
  根据绵涪府发[2005]53号和绵涪编办发[200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退管员与社区干部待遇相同,2013年10月29日,退管员的聘用文件说作废就作废,但是根据绵府函[2009]217号文件《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所制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清理目录里面并没有包含绵涪府发[2005]53号和绵涪编办发[2005]26号文件,说明我们退管员的招聘文件没有作废,仍然有效。2016年1月开始,社区干部待遇再次上调为2500元,社区干部就一直有住房公积金,而我们退管员的待遇问题却无人问津,无人过问,也从没给我们退管员买过住房公积金。退管员的待遇一直是按照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2015年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每月,2016、2017两年都维持现状在1380元,退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退管本职工作,还同时要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和社区干部承担一样的责任,但是待遇和社区干部确是天差地别。每次按照程序向组织反映,得到的回答总是在研究、在讨论。难道政府对这些真的就视若无睹吗?难道真的要让我们等到忍无可忍吗?每到年关、节假日,社区干部、甚至协理员都能享受各级部门的慰问及奖励,很多打工者也得到政府的关心和慰问,却无任何部门对退管员表示丝毫的关心和慰问,此情此状,我们能不心酸、能不寒心吗!作为社区的一员,在社区工作的这些年里,我们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担当,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无怨无悔、加班加点地完成街道、社区安排的所有工作,虽然得到了社区街道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但是,每到年终考评的时候,即使退管工作人员的分数并不比社区干部低,但是与社区干部30%的差距确实让人心寒,请问:在安排工作、划分责任、考核考评的时候,没有分彼此,而在讲待遇的时候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同工同酬,公平怎么体现呢?

我们全体退管员提出我们正当的诉求:
  一是请涪城区政府依据绵府发[2005]1号文件重新出台新文件,延续并完善绵涪府发[2005]53号、绵涪编办发[2005]26号两个文件内容,明确退管员身份和待遇,或将退管员队伍纳入社区干部管理。二是请执行绵涪公积金归发[2012]2号文件内容,给退管员购买住房公积金,并补买2017年前的住房公积金。三是补清退管员的待遇差。四是每个月的保险应从工资里面扣除,让退管员也能按政策享受门诊补贴,生病住院能及时报销费用。

2018年1月5日下午,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张伟和区政府副区长秦亚辉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区政府第二会议室专题研究退管员待遇及管理体制有关事宜并由区政府下发绵涪府纪[2018]8号《关于研究退管员待遇问题的会议纪要》。时至今日,一年又过去了,纪要中明确的退管员待遇诉求问题、待遇执行办法、退管员管理体制等问题没有得到执行,政府发文难道又要成为一纸空文?

这是我们发自肺腑的心声,我们只盼望政府颁发的文件精神能得到贯彻执行,请有关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聆听,更望能得到你们的理解和重视,给予我们维持生存的合理的、应得的待遇。
  此致!
         敬礼!
  
                                    涪城区全体退管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涪城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30 15: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区人社局关注。
谢谢!
涪城网络发言人
2019年1月30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涪城区人社局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31 16:30

各位退管员网友:
你们好!你们所反映的诉求涪城区人社局已收悉。涪城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分管领导组成专班就你们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部分退管员2019年1月工资未发的有关情况
根据《关于研究退管员待遇问题的会议纪要》(绵涪府纪[2018]8号)要求,尽管从2019年1月起,退管员管理主体为所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与财政对接,负责工资福利发放等事项,但我局仍主动与财政、乡镇、街道对接沟通,涉及未发退管员2019年1月工资的街道、乡镇已明确表示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二、《关于研究退管员待遇问题的会议纪要》(绵涪府纪[2018]8号)部分议定事项尚未落实的有关情况
针对你们所反映的政府会议纪要个别事项未落实的问题,涪城人社局作为退管员业务指导部门,前期已将部分退管员所反映的类似诉求专题向区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考虑到目前在社区工作的有退管员、残联专干、协理员等群体,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辅助人员管理,区级有关领导已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明确将在推进“三化一型”社区专职工作者建设中予以统筹考虑,因此,希望各位退管员能够理解与支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安心工作,涪城人社局也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你们的工作与生活。
最后,祝各位退管员网友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涪城区人社局网络发言人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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