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距离上次反应邛崃市天台山镇4.20地震灾后重建补偿款事宜,又是3个多月过去了,但是邛崃市天台山镇政府此项工作一直没有进展,请问省厅对他们工作有没有时间要求,难道就这样一直拖下去吗?由此给百带来的经济损失谁来负?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经查,目前,天台山镇共实施3个“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其中1个项目已申报验收,2个项目已完成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自验正在组建上报。按照参加户与镇乡签订的搬迁协议,天台山政府已对参加农户的人均建房补助(搬迁建房补助和集中居住奖励)和统筹城乡鼓励集中建房的奖励发放到位、节余建设用地面积补助正在进行核实,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将该项补助款预计总额的50%拨付到天台山镇。下一步天台镇政府核实公示复垦面积后,照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