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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关于被新都公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拘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ostcanvas  2019-01-21 04:2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居民,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关于正常使用手机麻辣社区app,反应治安案件,2018年11月13日被新都公安以处理案件为叫至当地大丰派出所录笔录,随后又被带到新繁派出所强制录笔录,主要原因是因使用麻辣社区app以及12345市民热线,莫名被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拘留七天,遭到新都区公安分局特派专案组民警调查,调查期间遭到执法粗暴,辱骂,羞辱,等不公的待遇,不给吃饭长达二十小时,走出拘留所后于2018年11月26日向成都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进行行政复议。


2019年1月11日收悉法制支队审理后撤销对我做的处罚。虽然行政复议撤销,我失去的自由也再回不来了,本次拘留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面对新都区拘留所成群的吸毒人员,我度日如年的熬过了七天,期间写过悔过书,陈述和申辩,暂缓执行,都被新都区公安分局如数驳回,由于被拘留财务被没收至新繁派出所身无分文,承蒙新都区拘留所领导的慷慨解囊才能安全回家中,此次拘留并未通知我单位,以及家属,甚至连我自身也搞不清状况,每当我看到我在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申请公开行政处罚有因寻衅滋事拘留的案底,我就想到以后不被单位企业录用,征信是否会存在问题,还能不能为国家政府社会做出贡献而感到自责,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份子,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颗螺丝钉,每每想到新都公安分局所做出的这次行政处罚,虽然经上级单位成都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结论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错误,撤销了该行政决定。


新都分局民警,干部,领导,代理律师,派出机构就太让群众感到失望了,拘留期间我体会到民警辛苦的付出是为了新都整体的稳定与发展,但是也不能松懈增强学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作用,加强执法规范,宣读被处罚依据与条款,正确缓和警民之间紧张的关系,而不是靠使用警械背铐以及其他行为屈服。


或许此次我被新都公安分局拘留,面对某某单位指导员声称调解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的数据,最终但还是没调解成功,在某些办案民警眼中成为了谈资,我也会保持乐观坚强生活下去,希望你们也口下留情,我以后会向你们多多提供宝贵的建议及意见,希望能学习一下新都区政府做到从以人民群众为核心,不能光看信息数据指标就觉得已经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希望多从群众身上探索,多沟通,多理解,换一个角度看问题,不要再次出现粗暴执法,泄露群众隐私等行为,严重伤害警民之间的感情了。


我做为一名成都市市民,土生土长的新都人,新都区政府历来重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当地发展与治安稳定,与人民群众有着鱼水之情,是一个百姓信赖,人民支持的好政府!!!!我不解的是,我明明是一名成都市民,新都本地人却要把我写成其他市其他地区的违法人员,我赞美香城,新,都在这里!!!!!在此我对我曾经频繁使用非紧急渠道写信而导致工作繁忙的公务人员已经进行道歉,不愉快的回忆我也不希望在记起,过去的事情谁也不愿在提起,希望对我进行不文明行为的警务人员,也能对我进行道歉,谢谢!!!!!


虽然行政违法行为以被上级部门撤销一段时间,但是违法信息依然挂在公安系统中,此期间我并未收到新都公安分局的任何反馈,估计我已经被分局列入该单位的黑名单了,电话打不通我也只有求助一下麻辣社区进行转达了。


       新都区政法工作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我对新都公安分局法制工作给予是肯定的。并总结依法办案不仅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的法律法规为引领,充分发挥法律的法律效果参与,不断向分局各单位民警推进新都公安分局法制理念;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维和依法办案能力,更希望新都公安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继续加大探索法律法规创新力度,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并不要再次出现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错误造成当事人处于困境,要加强对报案人的隐私保护,防止被打击报复。


       新都公安应该有担当,要推进新都地区的社会进步,民主法制进步,法治健全和更加合理,要以案说法,力争推进“辱警案”由第三方处理,公安机构不能搞“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制约和限制公安机构随意拘留他人的权利。



我的网名虽然叫做 xinduqubuzuowei, 但是我真实的想法是,成都市新都区是一个美丽的香城,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机遇,有时候会提提意见,发表一下自己的建议,偶尔被当地采纳,并不是真的觉得新都区不作为,你们就用这个网名,让民警对我进行批评几个小时是不合理的,我一解释他就吼,一想说话,就反手背拷,不让群众发声,舆情监督,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网上发帖追求客观,公正,事实求是,有理讲理,有法讲法。群众诉求必须合法解决。新都区人民政府不断进行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政策,舆论监督,需要实事求是。


希望问政四川越办越好,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程序、全案证据、事实真相、适用法律规范等全部事项,不能有一丝差错,复议机关已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对被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支持我个人的行政复议申请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错误,允许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请求合理和上诉请求客观,我从不诋毁警务人员,也不会抹黑国家公立机关的威信,不挑战你们的权威,私下已经对民警进行多次道歉,也依然被你们抓去关着,我只是一个新都区普通守法公民!我依然相信新都政法机构是国内最优秀的政法!



我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查阅了12345热线的记录,并未存在所谓的寻性滋事行为,每次沟通态度十分友好,礼貌客气,每次均使用礼貌用语,且使用匿名,每次接到新都公安分局民警的电话,都十分的礼貌,从未出现不耐烦,直接挂断电话,言语辱骂以及侮辱等情绪,我发帖的内容完全有依据,可能存在重复发帖,导致了你们的不满,申请公开查询到在大丰北派出所有我的报案记录,法医伤情鉴定,病情证明,监控录像,报案笔录,调解记录等证据,除受到生命财产侵害从未占用110报警紧急热线一分钟,一秒钟,对我适用寻衅滋事配合行政拘留,把我的财物丢到新繁派出所是不是有点太过了,你们派遣专案组民警对我进行调查,哪怕我遇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我也没有反抗过他们,让干嘛就干嘛,事情属实就如事实所描述说,扪心自问不添油加醋,办案监控在两个派出所,我个人是无法调取的,我只能向市政依申请公开得到以上信息资料。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大数据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24 15:30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8年11月13日新都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对您进行询问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民警未对您进行刑讯逼供、变形体罚。
因您被新都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7日,您不服本机关的处罚决定,于2018年11月26日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成都市公安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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