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巴中市恩阳区万安乡柏林湾村的一位普通农民,早年在外地务工。2008年地震后,家里的土房成了危房,又工作了几年后存下钱在2012年将新宅建好。拆迁时因为没开一个小票,到现在都没能办到房屋产权证。我去咨询了下,有关负责人说一定要一个小票才能办。请问办一份房屋产权证明究竟需要哪些证件?希望有关领导给予答案,谢谢!
匿名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咨询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需要哪些证件,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6年3月,全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再单独办理,统一整合为《不动产权证书》。2018年4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区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如需要办理农房产权证书,根据登记自愿申请原则,可到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申请办理,我们将按程序尽快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报资料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验原件、交复印件);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3.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我局将做好后续服务。
特此回复。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
2019年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