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长董里 » 关于农村户口分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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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关于农村户口分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1-17 15:57 已回复

各位领导你好,我想问一下,家里有两儿子,大的结婚多年,有独立经济能力,想分户,可是派出所户籍科说俩儿子必须要建两套房,才能申请分户,还要单独的门牌号,农村哪里有那么多钱去修两套房?这不是为难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01 11:45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苍溪县政府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农村地区户籍登记原则为 “一房一户”、“一家一户”。“一房一户”即一处(套)具有独立权属的住房,只登记一户户口;“一家一户”即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作为一个家庭成员,只登记为一户。 农村地区居民分户政策:申请分户的居民已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并已在获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的,公安部门为其新建房屋编制户籍地址,并将分户居民登记在新的户口地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规定,农村居民为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儿女成年、结婚、父母离婚、与父母兄弟姐妹分家等原因向公安部门申请分户,但未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准予分户条件手续,确保国土政策与户口登记政策紧密对接。
    同时根据公厅治发〔2015〕19号文件、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八条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已经进行房屋分割,并取得独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可以凭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的分户按市(州)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即要求你对家庭房产以及土地、债务财产进行分割,并经村组同意并对你户的门牌新增设号码 ,然后到派出所审批办理。 
    通过电话了解你长子已经成人成家,但次子只有13岁尚未成年,所以分户只能是你与你长子分户。
 
2019-1-22 1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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