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谈个人的认识。首先,按法定程序,旧物业解聘、临时代管物业进场都应提前通告广大业主,并通过临时业主大会、至少是业主代表大会讨论认可,而事实上没有按法定程序走。其次,与旧物业解聘,要有解聘合同;与临时物业签订协议,要明确服务质量的具体标准,并通告业主。而这些都没有。第三,业主请的是"管家",而不是"保姆或清洁工”,要求“管家"把业主交给他的物业经营好、管理好,并定期将公共收益账目报知业主知晓;而不是仅仅打扫卫生、搞搞绿化,简单的做做巡逻,尽做些表面工作。而现实情况是,门禁虚设,进出如逛市场,没有任何安全保障而言;绿化修枝"一刀切",不作任何区别,好的坏的统统"断头"(因为请人修枝不付工钱,用修枝下来的树枝代替工钱),有的小榕树根系已影响到房屋基础,却无人处理;业主公共收益账目不公布,只有物业和业委会负责人才知道,业主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第四,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新物业就有那么难吗?为什么选聘工作进行不下去。第五,监督组应是监督业委会履职情况,监督物业为业主做好服务。出现上述这些问题,监督组到哪去了,监督的是什么?
建议,一是公开公共收益账目;二是澄清业主提出的异议,解荅业主疑问;三是依法依规推进新物业选聘工作,通过向社会招聘(当下临时物业"可发“也可以按投标法规应标参选),尽快公开、公平、公正的选出服务优良的新物业。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对接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前物业公司万方于2018年7月15日发出公告于7月16日终止对大庆蜀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为保证小区秩序不混乱正常过渡,经万方物业推荐,社区、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确定,由成都可发物业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起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临时代管协议,目前业委会正在推进物业公司正式选聘工作。对于绿化修枝问题是对小区内危树及茂密树枝进行的修剪。关于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不公布问题我镇已多次督促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公示。
下一步,我镇将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小区法律维权知识的宣传,督促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公示相关账目,取得业主理解,同时敦促业委会加快推进第三次业主大会的召开,依法选聘出服务优良的物业公司。并搭建与业主间良好的交流沟通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小区氛围。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