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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原乡镇畜牧站职工待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1-16 20:15 已回复

邛崃市、大邑县、崇州市三个县原镇乡畜牧兽医站全体职工的强烈请求
我们是成都邛崃市、大邑县丶崇州市三个县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工,解放初期的1953年国家根据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建立人民公社兽防站,经过几代兽医工作者的努力,在80年代基本消灭生猪养殖的几大传染病。几十年来兽医站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一直参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监测、扑灭、品种改良等工作。2007年宣布撤销畜牧兽医站后,各乡镇兽医站职工至今没有得到妥善的分流安置。大部分的职工现状是没有其他技术专长,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无生活来源,连土地都没有一厘,更谈不上自费缴纳养老保险了,我们辛辛苦苦为畜牧兽医事业奋斗几十年,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基层动物防疫的主体力量,是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农民提供畜牧兽医技术公共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公益一类性事1业性单位。长期以来乡镇畜牧兽医站,体制不顺、队伍不稳、待遇不公、身份不明、经费无保、人员老化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2012年成都市文常委又签批了请成都市各区市县参照都江堰模式安置兽医站人员。农工办又专门出台文件《2012—3号》。我们中国人主要肉食是猪肉,而我们这个行业又与肉食品安全谢谢息息相关!为此,我们原兽医站职工强烈请求:1、对全市各镇乡按照行政区域设立公益性乡镇畜牧兽医服务机构,和全国保持一致,其职能要切实体现公益性和公共服务性,人员应从原兽医站职工中产生。2、党的阳光温暖着我们,成都市管辖区内十九个区市县,已有十六个区市县如青白江,新都、彭州,都江堰,新津县、蒲江县、金堂县等十六个区市县近年来都对原镇乡畜牧兽医站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而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就没有解决,我们殷切希望能否像他们那样,感受到党的温暖,阳光的照耀。为什么成都市就不能出台一个统一的文件来改革畜牧兽医体系呢!尊敬的各位首长!我们全市原兽医站的职工决心在市(县)委、市(县)政府和主管局(农发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检疫,食品安全等工作,为全市畜牧业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来报答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关爱。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合理合情提出要求的原则。在此,由于我们面临的困难为你们繁忙的工作增添不少麻烦,我们深表遗憾、殷切希望各级领导结合我市的实际,给原兽医站的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和妥善解决办法。 此致 敬礼 邛崃市、大邑县、崇州市原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全体职工 2019 年 1月15 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农村发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17 13:38

关于崇州市畜牧站职工待遇问题的回复:

一、崇州网友,你反映的问题的前置条件并不存在,因为原乡镇站职工不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仅仅是被招聘为乡镇畜牧站聘用干部。招聘为聘用干部不等于就是编制内人员。从聘用干部成为编制内人员,还需要经过聘转录的相关考试、考核。根据《关于一九九三年度农村服务体系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计【1993】68号)关于“调整、招收人员的管理和待遇。1.调整的人员个人身份不变,并按新进单位的现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2.经批准招收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各区(市)县现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由此可说明,你们被招收后的个人身份不变,实行聘用制,按“现行”办法进行管理。《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和畜牧兽医站“三定”工作的意见》(崇农牧【1996】第39号)只对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定编,但没有定员(即没有确定谁是编制内人员)。所以,信访反映“我们既然已经属于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干部,拥有事业编制身份”是不存在的。
二、按照“撤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机站、畜牧兽医站等事业机构。”“按照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和流域走向,在农技、农机、畜牧防疫检疫、水利、林业、国土等行业设置片区站(所),为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具体设置办法由各区(市)县根据市上总体要求制订,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实施”(成委发[2004]47号)。崇州市据此上报了《崇州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崇州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编[2004]46号)规定:“设置片区服务机构。乡(镇)片(区)服务站(所)设置一是要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机构数额;二是要坚持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严格从乡(镇)原涉农事业机构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中补充;三是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实基层的原则,选派市级业务部门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充实基层服务站。”以上成都市的两个文件很明确,一是撤销乡镇畜牧兽医站;二是设置6个畜牧防疫检疫片站;三是人员从乡(镇)原涉农事业机构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中补充,选派市级业务部门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充实基层服务站。你们不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因为从查阅的历史记载中,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不是财政拨款。《崇州市乡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片区站(所)人员竞聘上岗办法》关于“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是原乡镇事业单位(原乡镇‘两站两中心’)和片区站(所)正式工作人员”就是根据成都市的两个文件制定的。当时的“两站两中心”和片区站(所)正式工作人员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你们不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所以就没有相应的报名和参加竞聘上岗资格。
三、根据《关于我市一九九四年度农村服务体系补充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计【1994】08号)关于“指标分配:指标的投向重点是自收自支、经费有保障的乡站”和“管理和待遇:按成人计【1993】68号文件精神办理”的精神,鉴于当时乡镇畜牧兽医站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才允许招收聘用干部。你等当初自愿进入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也应该接受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的现实,且2007年通过资产处置也对你们进行了妥善安置。2005年以后,中央、省、成都市出台的若干关于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文件,都不是针对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
四、如前所述,崇州市是严格按照成都市的文件来进行乡镇机构改革的,没有与其冲突的地方。
在2004年撤销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之后,《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兽医体制改革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的意见》(崇委办〔2007〕133号)明确:在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上组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是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型行业组织”;“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自愿参加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经人事、劳动部门录聘用和招收的人员,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不愿参加新成立的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以工作年限计算其在原乡(镇)畜牧兽医站集体资产的数额,给予一次性补偿。”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此文件向农村发展局上报了财产处置方案,经同意后予以实施。因此,133号文件对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的性质和人员待遇是非常明确的,即: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不再是事业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型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其运作方式是“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原畜牧兽医站在撤销后按133号文件要求对资产进行了处理,并完成了对相关人员经济、社保的妥善解决。从资产处置方案及实施的相关资料上可以看出,你们也接受了解决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18 09:33

邛崃网友:
一、畜牧兽医站改制依据。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成委发〔2004〕47号)和《中共邛崃市委、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邛委发〔2004〕22号)文件规定,在2004年实施机构改革时,撤销了畜牧兽医站等事业机构;同时,按照《中共邛崃市委办公室、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乡镇工作人员分流的实施办法》(邛委办〔2004〕42号)文件要求,对原镇乡畜牧兽医站人员进行改制分流,此项工作开展是严格按照成都市文件规定执行的,是符合机构改革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改制情况。2007年12月,镇乡畜牧兽医站全面实施改革。对经成都市人事部门批准招聘的畜牧兽医站干部,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管理。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其余人员(自聘人员),以各站现有资产分别对其进行安置。
我市撤销乡镇畜牧兽医站,对畜牧兽医人员进行改制分流,是符合相关文件精神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农村发展和林业园林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18 16:03

大邑网友:
关于在“四川在线问政四川”网友留言栏目发表的投诉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回复如下:
1、杜平等人是我县现任村级防疫员,承担了所在乡镇(街道)分管村的动物防疫工作;
2、经调查,1996年我县九部门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做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性、定编、定员工作的通知》(大编发〔1996〕29号文件)时,人事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未将乡(镇)畜牧兽医站纳入编制,经费来源未列入财政预算。经咨询县编办、县人事局,杜平等人是农牧部门(原县农业局、畜牧局)行文招聘人员,属于部门招聘,只能算临时人员;只有经人事组织部门考试录用的人员,才能进入编制,列入财政预算。
2004年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我市乡(镇)机构改革意见》(成委发〔2004〕47号文件)精神进行乡(镇)兽医体制改革,撤销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片区畜牧防疫检疫站(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均从乡(镇)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人员中招聘,因乡(镇)兽医站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杜平等人不能划入片区畜牧防疫检疫站。也不能参加片区畜牧防疫检疫站的招聘考试。
大邑县撤销乡(镇)兽医站后,对杜平等原兽医站人员的处置情况为(1)继续从事骟防工作,聘用为村级动物防疫员,担任动物防疫观察员;(2)原县畜牧局下发了(大牧〔2004〕42号)文件,同意乡(镇)兽医站处理集体资产的70%,作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不足部分自行解决,不愿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直接领取处理资产费用,养老问题自行负责。
4、《中共成都市委农工办关于切实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成委农办〔2012〕3号文件只是提供了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的指导性建议意见。杜平等人提出落实原兽医站工资待遇的诉求,成都市未出台统一的文件处置,全市各(区)县处置各不相同,我县目前尚无明确的文件和政策支撑,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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