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书你好:我是来自广元的,本人是2015年7月份来到绵阳市三台县永明镇木兰沟修路,当时是一家旅游公司与我签定施工合同,当时我在其公司也看到了队上村上与其单位所签之合同,还有立项报告,在我进入木兰沟是那里还是基跟道泥路那里的老百性出行苦不堪言,后来我们幸幸苦苦几个月把宽大的水泥路建成,可找不到地方要钱了,找公司找不到找永明镇政府也不理我们,现在已经过去四年了这四年我们是走路无门,我从家乡在亲戚朋友那里借来钱都用在建路上,还欠下当地工人材料款好几十万,这四年来我一直都不敢回家,马上有春节了我也想回家过年可是唉,本人希望书记和各位领导看能把那条路以村村通户户通的方式给我们解决下,同时也请书记和各位领导重视一下吧,我们老百姓真找不到出路了,谢谢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陈刚网友: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5年绵阳香水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为陈亚洲,实际负责人为胡玖亮,香水湖公司未与镇村两级联系,自行与石碑垭村4社协商并口头承诺免费给该社修建道路、开挖灌溉水渠、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在该社流转土地25.15亩并完善了土地流转手续,报镇政府备案。经查符合土地流转的条件和程序,镇土地流转中心已明确告知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香水湖公司流转土地后,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海洲、郑伯兵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土地使用、招标等相关手续,又未告知永明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的情况下,分别以修建道路、堡坎、涵洞、管网、挖鱼池、环山公路等工程名义,于2015年7月、8月、11月与5家私人老板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内既未写工程单价,也未写工程总价。
接到相关群众反映香水湖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问题后,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多次电话联系香水湖公司负责人到场与施工方协商工程欠款事宜,但香水湖公司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都拒不到场协商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15908248837),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0816-5672802。
中共三台县永明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