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剑阁县 » 耕地被村里占用建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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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耕地被村里占用建养猪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1-14 17:24 已回复

您好,我家在公兴镇某村,请问我家的耕地被村里占用建了养猪场,已经两年了,从未对我做过任何补偿,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补偿标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23 16:18

苏小姐|你好:
经初步核实,公兴镇凤凰、文林村两个猪场是去年才修建的,而你所反映的修建猪场占用耕地已两年,没有和你所反映相符合的占用耕地情况,请说明具体村组以便于再一次核实相关情况,你也可联系相关乡镇进行咨询具体情况。公兴镇联系电话:0839——6260171.





剑阁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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