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物价局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崇州市白云街唐安首玺小区业主,反应我小区停车位收费严重不合理的问题:
近期小区物业通知,对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实行收费,每月350元(其中50元为管理费,虽然不知道物业能管理啥),根据对周边小区的了解,该价格严重高于周边地区,甚至高于成都主城区的收费标准,请问,我小区车位费的收取是否经过物价局的认定?如果没有,烦请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
同时,地面车位实为占用小区公共绿地修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占用公共绿地修建停车位需经小区业主同意,且不得收取费用,我小区物业地面车位、地下车位、排量大的、排量小的一个标准收费,请责令其立即整改!
另外,我小区修建的停车位不符合国家标准(2.5×5.3),地下车库路面为水泥砂石路面,请问这样的车位收取多少费用是合理的?
闫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要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1月15日,我们与唐安首玺物业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涉,令其物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并向小区业主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回复。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