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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知法犯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1-11 12:41 已回复

我骑电瓶三轮车在金堂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责任也划分了,但因我有个C1驾驶证被处罚了,说我准驾不符被扣十二分,既然法律规定了,我也认罚。但不服的是,为什么金堂县交警大队很多辅警骑着摩托车却只有小车驾驶证,更有无证驾驶的,是因为他们穿着交警制服就可以不用驾驶证吗?主管领导是视而不见吗?难道他们就没有责任。我不是信口雌黄,我如果没有证据也不会乱投诉,我愿意为我说的话承担法律责任。这些人会不会因为领导的保护下不承担道路交通法的处罚呢?我相信政府会一视同仁,捍卫国家的法律,让老百姓看看国家的法律都会遵守,给老百姓一个公道。别又是教育处理或者回复我没有我反应的这种事,记住,我有证据,充分的证据,请交警部门的领导不要徇私枉法,我会把我的证据交由市局督察部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25 08:59

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内部调查。金堂县交警大队共有执勤摩托车32辆、电动自行车17辆(均上牌),勤务辅警人员77人(其中已经办理摩托车驾驶证50人、未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9人、正在参加考试8人)。要求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辅警人员在日常开展勤务工作时,均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二是召开辅警会议。组织勤务辅警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此次投诉事件,要求全体辅警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再次强调和重申严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辅警人员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人员按照《道法》和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学习。组织全体辅警人员重温各项禁令、条令、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等规章制度、纪律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该投诉事件反映的问题,严格执勤执法车辆使用,进一步规范辅警管理。

金堂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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