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在乐山市区购买了部落阁楼盘的一套房屋,购买时是因为喜欢当时的规划环境和各方面的因素,然后就集全家人之积蓄,心里想着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哪里能想到,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管局备案以后开发商要更改前期规划,并没有通知,也没有征询我的意见,并且在我自己通过住建局官网了解到情况以后向住建局和开发商提交了反对意见,但结果就是在开发商一二再的向住建局提交改归以后,住建局通过了开发商的请求,事后开发商拒不谈赔偿问题,致电住建局工作人员说开发商改归和我没有关系,我们业主的意见作为参考但不影响改归的结果,我想问一下省领导,我幸苦挣钱花钱买的东西,卖方想改就改,并且在房价上涨的今天,拒不赔偿也不给合理的房价退房,乐山市住建局是给人民做主的还是给开发商行方便的吗?改归流程合理吗?这样不诚信的开发商政府不处理吗?以后人人效仿社会还怎么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