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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天府新区自建房房屋产权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1-08 15:54 已回复

农村自建房房屋没有产权证证,只有老房子的几十平方的房产证,请问现在可以去办理新建楼房的房产证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11 16:1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建设国土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反映原宅基地及房屋已在2008年完成了确权颁证,但由于房屋已倒塌,已重新向街道、村、组申请批用宅基地并修建了房屋。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已于2016年8月19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自该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如要件齐全,符合要求,均可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问题,申请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6.申请人属于不动产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其中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包括宅基地所在镇、村、社三级权属来源证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初始登记的村民决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建议您向街道、村、组了解相关政策,并取得办理首次登记的资料后,可到成都市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详细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1月11日9点45分与您联系。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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