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驿河七组联升百斯特酒店是租用我组的土地,面积六亩,请问一下现在是修建的酒店,楼下是超市,还有一个垃圾清运公司,红岭旅馆,修车店,都是租用我组的土地,这些租用土地可以修建铺面,开小吃店,超市,开酒店这些吗?租用土地合同是三年,这个可以到期收回来给组上吗?
网友您好:
经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百斯特酒店及超市为成都大印象企划广告公司租用驿河七组土地,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修建,属于违法建设。2015年11月国土局已对其进行了没收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垃圾清运公司、红岭旅店及其小吃店、修车店属于存量违法建设,龙泉街道办将根据违法建设治理要求,对存量违法建设逐步消除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