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石板滩铁路以南拆迁赔偿太低,以人均35优惠买5平方,货币安置为人均122000左右,这是2013政策,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为什么不按新政策执行?另外五一,优胜,通顺搞什么搬迁?在不清楚任何赔偿方式时,是否违规?附近木兰天宫拆迁人均45,石板滩35人均,优惠10跑哪去了?三河人均已达50平一人,石板滩拆迁太低,与同区木兰,三河赔法相差较大,另靠石板滩附近龙泉黄土,西河镇人均货币安置已达23万左右了,石板滩人民幸福感在哪?巨大的差异化?拆迁赔偿差距太大,那些差异的平方或货币在哪???拆近附近最低,就不应该拆迁那片,保留绕城边上的农村。。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石板滩镇人民政府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2018年5月21日,新都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施行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新都府办函〔2018〕54号)文件,文件明确: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有效期满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新都府办发〔2014〕63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都府发〔2013〕36号)三个文件继续施行,其有效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起算。
现新都区未出台新的补偿及安置标准,一旦新都区出台新的补偿及安置标准,石板滩镇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以上情况石板滩镇政府工作人员于2019年1月4日16时55分与您联系,您电话无法接通。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