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邛崃市回龙镇村民,政府于2016年把我们老家住房拆了,拆迁补偿到现在为止只付了总款的百分之25,三年来多次追问,投诉,政府多次欺骗我们,我家由于重新购房欠下了外债,本来需要拆迁款还帐,政府到现在还是不给钱,希望领导为民排优解难,顾问一下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报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已分别与你沟通,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经查,2015年12月,你父亲报名以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只拆不建)的方式参与回龙镇榆树社区、白杨村、五员村、凉风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与回龙镇白杨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只拆不建搬迁协议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宅基地复垦工作,正在组件上报验收。回龙镇政府已支付你所在户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只拆不建)补偿的50%,剩余部分回龙镇政府在项目最终验收后与你所在户结算。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