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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请求国家依法保护、我弟弟张道兵的承包经营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2-25 18:5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弟弟张道兵是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的村民,因我妈长年有病!家里土房也无力翻!2009年7月1日村上为我家申请到了低保。低保本上注明家庭人2人,对我弟弟的评价、健康状况(差)劳动能力(一般)
在2010年10月1日我妈因病去世了!我弟弟和我继父外出打工,两年后我继父因意外摔了一跤,在动了手术后无法打工、我继父回到我们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后,我家房子因垮塌、我接我继父在夫家住了几个月后,因多种原因,在我继父户籍地村干部的帮助下,我送我继父暂时住进了石盘养老院。
2017年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为我们贫困的老百姓脱贫,修建房屋。
我当时为我弟弟张道兵申请扶贫房,因不知道娘家的情况!我一次次打12345也在网络理政平台上给领导们写信诉说家庭情况,请求为我弟弟申请扶贫房。
每次信件转办到我们简阳市或石桥镇后,但我不知道申请扶贫房是哪个部门批准。反正我申请一次又一次,阻拦一次又一次。(阻拦理由)说我们姐弟俩父母均以去世、对我弟弟低保本上的评价、健康状况(差)劳动能力(一般)阻拦理由、说低保是因我母亲生病办的叫家庭低保、我母亲去世后自然就取消了!那对我弟弟的评价???
当我说了我继父住进养老院的原因,因我家家庭贫困!我家土房垮塌。请求申请扶贫房,阻拦理由。
说我继父没和我母亲办结婚证,户口也没迁来我们万家坝村2组。还说我家破房子是我母亲在世时,我母亲买的。还说我和我弟弟常年不在本地!说我们从没说过要抚养我继父!还说是村上为我继父解决饮食起居!按政策审批后,为我继父办理成特困人员,住进了石盘镇养老院。
我为我弟弟申请扶贫房,不认可他们拒绝的理由,还在继续申请中。
因村上要丈量山林了通知我回去,当我听说只是在让每户在确定一下山林的位置时,我认不是很重要,提出了让我继父回去,队长却对我说,他户又没在万家坝关他啥子事哦。队长所说的他、是指我继父。
到了丈量山林当天,到中才想起的我!打电话回万家坝村2组给邻居。
才知道陈华兴将我家的林权拿在手上,而且还拿去复印了一份!陈华兴是谁呢???
陈华兴因当年全家要将户口迁出万家坝村2组,符合农村房屋买卖的我家。在村干部和左邻右舍的见证下。同一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我家买下了陈华兴不在居住的房子。后陈华兴全家户口迁出了。
我打电话告诉我继父我家林权证在陈华兴手上,才听我继父说陈华兴去找过他,陈华兴说我家买他房子的4800块钱,我母亲还没有付清!他要回来修房子了,他不卖了。陈华兴还对我继父你们当年付的钱呢,我是不得退的。我继父你不退我就当租房子住了。
我也傻到信了我母亲没有付清陈华兴的房子钱,在陈华兴说我家林权证上面有两处他的山林时,也许因为我当时在场吧,我那老实又胆小的继父只同意了一处山林是他的。
我求助举报
只因他欺人欺过头了!什么钱未付清,找些龙门阵来摆,20多了从没来找过我家提他所说未付清的,我母亲2010年10月1日去世后,他陈华兴也未找过我们提他所说未付清的!简阳市这两年发展了,农村四处在拆迁了,他陈华兴故意瞒着我和我弟弟,去找与我们两姐弟在法律无关的人,我们那老实又胆小的继父一说,就将我弟弟张道兵2016年承包经营权,户主张道兵的主做了吗?
我那老实又胆小的继父!说我家买了他20的年的房子,我母亲钱未付清。我继父就信未付清,陈华兴说我家林权证上面有他两处山林,我继父胆子大了点,还同意一处山林是他的呢。
全是他陈华兴胡说八道,我让他拿林权证都拿不出!他又怎么可能拿得出啊!他陈华兴户口全家迁出万家坝村2组20多年了,万家坝村2组连一颗草都不属于他陈华兴。
他陈华兴拿着房屋使用证,以房产证,敢将卖给我家20多年的房子毁灭!而且还是以经垮塌了的房子!不说他陈华兴收不回,就算他收得回!可惜晚了!垮塌了就算他陈华兴有房产证使用权还有吗???在说我们农村也只有房屋使用证啊。
但我求助举报以经一年了!为什么陈华兴毁灭我家房子,包括房子里所有的财产后,我在有所有证据的情况下,他陈华兴任逍遥呢?
我们简阳市国土资源局维护着他,所以我一在请求成都市,请求成都市领导们保护我弟弟张道兵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呢。我是看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的,承包经营权受国家保护的,也包括了物权。
请求成都市领导们保护我弟弟张道兵的承包经营权。国家就是当领导的,当领导的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国家。我也知道我很讨人厌!我们受侵害了!我为我弟弟讨个公道我错在哪里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石桥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26 10:09

张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石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申请扶贫房未果的问题:一是石桥镇政府于2017年12月16日至18日组织综治办、扶贫专干对您弟弟是否属贫困户进行核实,经调查核实您弟弟不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他现在苏州做配菜工作,收入约3000元/月),故不能享受简阳市2017年贫困户安居工程。二是2017年简阳市无一般危房改造政策,待下步若有新政策支持后及时予以告知。
二、关于您反映您家是低保户的问题 :一是石桥镇政府于2017年12月16日至18日组织信访办、民政和社会事业服务办人员对您家低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您家之前确属低保户,主要是因您母亲当时患病,经治疗导致您家相对贫困,经审批为低保户。二是您母亲于2010年10月去世,您也于2005婚嫁并将户口迁至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此户仅剩您弟弟张道兵1人,且属成年人(1986年出生),有稳定经济收入,鉴于上述原因待您母亲去世后按政策予以取消低保政策。
三、关于反映侵占您房屋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您父亲张德礼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原有宅基地一处,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不久该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即垮塌。1998年,您母亲胡云秀与石盘镇斩龙村5社村民梁均安(现居住石盘朝阳敬老院)2人重组家庭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约定由梁均安个人出资4800元购买原本组村民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的房屋(占地面积176㎡)。梁均安支付陈华兴购房款2700元后与您母亲居住在该房屋。期间,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直到2010年您母亲胡荣秀去世,您结婚后到龙潭寺居住(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村民),您弟弟张道兵在外打工,您“继父”梁均安到江苏打工,该房屋处于空闲,所购房屋尚欠2100元房款。2017年9月20日,陈华兴找到梁均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梁均安拒绝支付,并与陈华兴达成解除原购房约定的书面协议,将1998年购买的房屋无条件退还陈华兴。二是您因婚将户口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6号附1号,并长期在该处居住,且您无法提供陈华兴拆除房屋为您所有的产权及相关的买卖证明,所以关于您反映陈华兴拆除卖给您家已经20多年的房屋无法核实。
三是陈华兴已于1996年将户口迁出本社,现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45号附1号,为非农业户口,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之规定,其未经批准于2017年9月将原房屋拆除重建,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已对陈华兴占地建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是2018年9月,您向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提起诉讼,后因您未出庭,故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撤销其诉讼。
四、协调情况
一是2018年1月19日,石桥镇责成综治办人员会同司法所所长到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社长家和石盘镇敬老院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情况调查。
二是2018年6月14日,镇综治办人员与石桥镇国土所就陈华兴重建房能否重建一事,石桥镇国土所已当面答复将立案调查,待查清实事后,再依法作出裁决。
三是2018年9月28日,镇综治办人员对您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沟通、解释。
四是2018年10月23日,依据您个人要求,石桥镇再次组织国土所、司法所、镇村建环卫中心和镇信访办到石桥万家坝村村办公室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调解,后因您中途离开,拒不配合,故无法继续调解。另外我镇多次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您均表示不理解,建议您尊重简阳市石桥镇人民政府和国土局的调解过程和处理意见;或通过诉讼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不应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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