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你好,我是长乐村23组的村民,我们村于2018年10月中上旬收到镇上和村上的工作人员通知由于污染东风水库饮用水,动员大家拆迁,大家都想既然影响水源,又是政府工程,就都签字了,房屋按照400、700的标准进行赔付,并承诺先打一半的房屋赔偿金额,房屋拆了后马上打尾款和过度费,并于10月27日拆出,现在2个多月过去了,承诺的东西一直没有兑现,我们也没有收到返下来的协议,问村上,村上的回来另我们心寒,居然给我们说不晓得,请问这到底怎么回事,县上是否有安排,老百姓房屋被拆,又没有过度费,没有拨款为啥就把房子给我们拆了,现在我们住哪里?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2018年12月24日12时与来话人取得联系,告知其所反映的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搬迁补偿相关剩余资金尚未拨付一事,经过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计划将在2019年1月底之前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