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温州交医保10了,社保15年,高新区社保局说不认可外地医保转移成都年限,说政府政策没有统筹,请问这上面说统筹了,给我答复,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社保转移的问题,经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第四条的规定,跨统筹地区转移后需“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社保处工作人员已致电告知您。如仍有疑问,可咨询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