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父亲是剑阁县公兴镇环卫工人。今年11月16日6点35分在清扫剑南街农业银行门口路段被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倒在地晕了过去,当事人逃之夭夭。之后,几经周折,我父亲才于8点半后被送至公兴医院抢救,后急转至县人民医院抢救。当事人袁加伟迫于压力才于当天下午1点半后伙同居委会领导到交警自首。由于伤情严重,于17日再转至广元市中心医院急救。医务人员在一个多月的救治中终于脱险。现已花费医药费八万有余,当事人袁加伟说他无力承担,我找环卫,找政府寻求帮助,他们相互推委,各种借口,待慢。现在病人还在广元中心医院恢复中,还需要医疗费用治疗。没钱?现请求县领导多关心民众,多问政公兴镇领导的职责(是服务于人民)?谢谢
敬正坤你好:
经核实,2018年11月16日早上6:30多分时环卫工人敬克凤在公兴镇剑南路农业银行门口清扫垃圾,天还未亮,当事人袁加伟因给别人帮忙送小孩上早自习,时间匆忙,加之环卫工人没有穿工作服,光线昏暗,无意撞到环卫工人敬克风,早上7点多,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处理,当事人袁加伟在现场配合交警,上午九点过,袁加伟又主动找到社区干部和交警一起配合处理问题;2018年12月18日由社区书记高建安代表公兴镇党委政府前去看望表示慰问,送上慰问金1千元;2018年12月23日,当事人袁加伟去广元医院结清了伤者敬克凤在广元医院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2018年11月17—2018年12月23日)50546.77元,后又和伤者家人把伤者转回县人民医院后续治疗康复,当事人表示对此事将全力以赴配合。
公兴镇人民政府
二0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