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市长,我是金堂县栖贤乡原四川锅炉厂区的好家仔超市的老板,2016年四川锅炉厂社区全部拆迁,社区陈主任动员我们二十多家商家搬迁,承诺赔偿一万二千元的搬迁费,并签了协议。现在所有住户和工人都迁走,整个厂区人去楼空,但社区和我们这些商家说好的搬迁款却迟迟没有下来。马上2018年就结束了,我们这些商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社区想把我们的搬迁款贪污了。请罗市长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把钱给我们。
您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现就调查结果做如下回复:
关于您反映川锅社区商家搬迁费未发放的问题。经调查,您所说的系金堂县2016年在川锅厂片区的棚改项目,您所租铺面系国有资产,您所说的赔偿是评估公司评估的装饰装修补偿款,是由县国投公司直接对铺面承租人打款。据了解,县国投公司现正在审核资料阶段,待审核完毕就会将装饰装修补偿款发放给承租人。整个打款过程都是县国投公司直接对承租人,不存在社区贪污搬迁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类似问题,请您到赵镇街道川锅社区咨询或拨打8296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