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大一学生家长,目前学生已经办理退学手续,但现在牵涉退下学期的学费学校就要求学生到医院“”开具证明才能够退下学期的学费,请问一下:学生是退学而不是休学,要求出具医院证明是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是这样规定?如果是,那不是为了不退学生多交的学费而定的霸王条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