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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十里社区违法干涉水韵金沙业委会成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2-12 23:02 已回复

县长您好,我是金堂水韵金沙业主。该小区于2009年开始陆续入住业主,至今十年,还算是一个年轻的小区,但是已经脏乱差到城中村的地步了。小区原业委会与物管公司勾结盜卖小区大树几十棵,7.11洪灾至今小区的垃圾还满地都是,偷鸡摸狗的事时有发生,最近还有业主家中出现入室盗窃。了维护业主权益,水韵金沙小区拟进行业委会换届,但是选举工作迟迟无法取得新进展,关键原因是:经与社区,房管部门十多次的沟通(包括信访,静坐等),始终受到十里社区兰俊主任及街道办张明海主任的认为阻挠,他们不同意我们业主自己推选出来的上传下达信息的楼长,也不同意我小区不选楼长就开展下步选举工作(主要是进行业委会成员的推荐或自荐等工作)。
业委会主任不同意就没法盖章进行公示等(公告的章在社区),如果筹备组迈过社区盖章这一环节开展工作,选出的业委会也会因无法备案而非法,一个不受政府支持的业委会,在本小区这种特殊情形下,阻碍太多,将无法开展工作。我们小区业主为了换届业委会,文的武的都试过了,无用。我们小区在金堂,因为与物管公司的矛盾,也算著名的涉稳的小区了。奈何最终还是要通过正当的信访渠道向您寻求支持。
十里社区兰俊主任不同意盖章公示,理由是我们签字选出的大部分楼长未交物业费,不满足做楼长(业主代表)的条件。筹备组要求他提供不交物业费就不能做楼长的法律依据,但其未提供,而是套用推荐筹备组成员的条件来解释,这当然无法令人信服!
我们要求公示并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理由如下:
1、法律没有规定业委会选举必须进行楼长选举,只规定了“可以选楼长”,可以一词说明楼长不是业委会换届必须程序
2、法律也没有规定成为楼长的前提必须交物业费。
3、本小区绝大多数业主,因物业管理严重不善及违法挖树未处理而拒交物业费。愿意参选楼长的业主,恰恰是愿意用实际行动为小区的改善贡献一份力,这已经很难得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大多数业主同意他们当楼长,那么他们就有权代表。
4、楼长不交物业费,事出有因,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非一刀切。我们小区38栋,选出27栋,有20个楼长都没交,比例非常高,这很能说明问题,这就是物业没管好,他们以拒交物业来表示抗议。你请的保姆把家里打理得乱七八糟,甚至把东西都卖了,你当然会拒付工资了。
上述理由,十里社区兰主任不是不懂,但是仍没有同意,实在不知道背后是什么原因!
他甚至表态,如果大家觉得他没做对,可以投拆!
从3月盜卖小区大树事件发生以来,小区业主与物管的关系糟糕到空前绝后的程度,剑拔弩张来形容都不过分。
筹备组是在困难重重中成立的,是因广大业主坐在政府大门口才成立的。筹备组的工作也是在困难和质疑中开展。盜卖小区大树这样人尽皆知的违法之事,于法有据却无人处理,而像依法选业委会这样的利民之事,却困难重重。

无奈之下只有恳请领导您给指一条路:居民自治,到底该怎么自治!富美金堂,遍地都是脏兮兮的小区,金堂怎么美得起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赵镇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18 14:1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印发[2013]194号《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四个新版示范文本的通知(操作表格范本)均有体现对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业主代表)明确参与身份要求,其中包含“应当具有业主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水韵金沙楼栋代表具有本楼栋代表性、示范性,也应当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包括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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