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领导,我是赵镇郊山路的住户,棚改赔偿是怎么算的,都是一样大的房子,我们自己买了房子的就赔的那么少,没有买房的人就赔的比我们好多了,为什么,不公平吧!
市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棚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的为金堂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路片区面粉厂标段),该项目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成府发〔2015〕9号)和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金堂府函〔2018〕122号)等政策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金堂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路片区面粉厂标段)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补偿安置过程中,所有补偿款项均严格按照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我办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电话进行联系,均无人接听,无法了解您反映的具体情况,如您还有类似问题,欢迎您到金堂县棚改办(赵镇三江路173号)现场咨询或拨打电话028-84962477进行咨询。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