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书记:
我是原供销社的职工,后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在家。本人在供销社工作时间长达20之久,可是原单位一直未给我买保险,不但如此,当时下岗时单位也未给予我任何经济补偿。现今,我年近60,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没有能力再打工挣钱,更没有任何医保,社保。我想问一问孙书记,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以前为供销社工作的20年青春就一文不值吗。如今县供销社已经改制,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该由谁来负责我们的养老保险。
另,孙书记,我在进入供销社之前曾受聘于至诚镇5村小学当代课老师5年之久,之前县教科体也对我们这批人进行过登记,但也没有下文了。难道县教科体不该为我们这批代课老师缴纳保险吗?
最后,恳请孙书记,责令责任单位补缴我们的养老医疗保险,解决我的养老问题!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