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况场普潮村,于2016年中旬结婚至今并育有一子,常年在外工作与父母分居,经济独立。今年春节向况场派出所咨询分户问题说可以分,由于工作原因外出,今年11月再次去申请分户却不让分,说我家还有个12岁的弟弟需要满十八周岁,但我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只需要申请人满十八周岁就可以了,为什么不让我们分户?请问为什么一年时间不到两种政策?什么法律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