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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这样出了事故,谁来负责,谁来承担
2018-12-08 11:42:15
已回复

我是一名每天都要开车经东山大道到成都上班的普通老百姓,今天早上(12月8日)途径兴隆街道一红灯路口时,路口地面一大坑(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车胎爆胎,当时车上有小孩,十分危险!这一路上很多的大坑已存在两三天了,为什么不及时修补,为什么不立警示标志,还有那段路早上7点路灯就熄灭了!简直是置民众生命安全于不顾!!!还有那个砂石场进进出出的大车,把路面压得那么烂,扬尘那么大,不是环保治理嘛?为什么不取缔?习大大都说“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你们基层就是这样贯彻主席的精神的?请政府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8-12-13 17: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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